为加强校企之间的友好合作,推动企业和学校的科技交流与人才培养,激励在校大学生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鼓励大学生学石油、爱石油、献身石油,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设立“森诺胜利奖助学金”,每年捐赠五万元。为使此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范围
1.资金的60%用于学生奖学金,奖励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2.资金的36%用于学生助学金,资助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资金的4%用于就业指导奖,奖励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奖学金评选须参考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在科技、文体和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优先;
(5)毕业班评选要侧重考虑签约森诺胜利公司的学生。
2.助学金评选须参考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合格;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自立自强,无任何不良生活习惯。
3.就业指导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具有高尚的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关心大学生就业,积极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3)积极促进大学生在森诺胜利公司就业的指导教师优先。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1.奖学金每年评选15名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人;
2.助学金每年评选18名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人;
3.就业指导奖每年评选1名教师,奖励金额2000元/人;
四、组织实施
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成立“森诺胜利奖助学金推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森诺胜利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终审。
奖助学金实行个人申请,由评选小组按照实施细则初评,上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经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后,由学院在年终表彰大会上统一进行表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