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高科基金”使用细则
  发布时间:2016-06-05 作者:徐哲   浏览次数:166

为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事业,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向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20万元人民币,其中10万元为非限定性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大学生的科技创新和文化体育活动,5万元用于设立“德美高科奖学金”。为保证该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双方协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金项目及列支项目

1.赞助校友活动周、校友返校日系列活动,包括校史校情知识竞赛、校园游园活动、各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等,额度约2万元。列支项目主要包括:

1)活动中产生的宣传、材料、场地、网站制作、资料查阅等费用;

2)活动评委的评审、食宿、交通等费用;

3)获奖人员的奖金或奖品;

4)活动工作人员、主持人、志愿者的补助;

5)其它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2.赞助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包括校友活动周及返校日的相关文艺演出,奖学金颁奖大会的文艺演出、师生音乐会,支持青年舞团和青年合唱团等,额度约3万元。列支项目主要包括:

1)演出活动中产生的宣传、材料、场地等费用;

2)演出所需服装、道具的购买、租赁费用;

3)演出外聘指导教师的讲课费;

4)演职人员、志愿者的工作补助;

5)其它与演出相关的费用。

3.设立“德美高科优秀辅导员奖励基金”,额度2万元,用于奖励优秀辅导员10名,每人2000元。评选条件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在科技创新、专业学科竞赛等高级别比赛中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专业排名前50%

4.设立“德美高科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奖励基金”,额度3万元,用于奖励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15名,每人2000元。评选条件如下:

1)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2)所指导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取得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等优秀成果或在省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

二、组织管理与实施

1.企业享有所赞助活动的独家冠名权。活动主办方在宣传材料上刊登企业简介,在各项比赛及公益活动场地等张贴发放。

2.活动赞助费用的支出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审核管理,活动结束后基金会向德美高科出具活动效果及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活动相关人员的补助费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勤工俭学管理实施细则》。

3.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企业。

4.本细则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协商制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德美高科基金”使用细则
  发布时间:2016-06-05 发布人:徐哲   浏览次数:166

为支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事业,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向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20万元人民币,其中10万元为非限定性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大学生的科技创新和文化体育活动,5万元用于设立“德美高科奖学金”。为保证该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双方协议,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金项目及列支项目

1.赞助校友活动周、校友返校日系列活动,包括校史校情知识竞赛、校园游园活动、各学院组织的相关活动等,额度约2万元。列支项目主要包括:

1)活动中产生的宣传、材料、场地、网站制作、资料查阅等费用;

2)活动评委的评审、食宿、交通等费用;

3)获奖人员的奖金或奖品;

4)活动工作人员、主持人、志愿者的补助;

5)其它与活动相关的费用。

2.赞助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包括校友活动周及返校日的相关文艺演出,奖学金颁奖大会的文艺演出、师生音乐会,支持青年舞团和青年合唱团等,额度约3万元。列支项目主要包括:

1)演出活动中产生的宣传、材料、场地等费用;

2)演出所需服装、道具的购买、租赁费用;

3)演出外聘指导教师的讲课费;

4)演职人员、志愿者的工作补助;

5)其它与演出相关的费用。

3.设立“德美高科优秀辅导员奖励基金”,额度2万元,用于奖励优秀辅导员10名,每人2000元。评选条件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年度内无任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在科技创新、专业学科竞赛等高级别比赛中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专业排名前50%

4.设立“德美高科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奖励基金”,额度3万元,用于奖励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15名,每人2000元。评选条件如下:

1)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实践活动的指导教师。

2)所指导的学生以第一作者(完成人)身份取得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软件著作权等优秀成果或在省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

二、组织管理与实施

1.企业享有所赞助活动的独家冠名权。活动主办方在宣传材料上刊登企业简介,在各项比赛及公益活动场地等张贴发放。

2.活动赞助费用的支出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审核管理,活动结束后基金会向德美高科出具活动效果及资金使用情况总结。活动相关人员的补助费用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勤工俭学管理实施细则》。

3.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企业。

4.本细则由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协商制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北京德美高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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