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处、各院部:
2022年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所管理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与使用办法(修订)》(中石大东发〔2014〕91号),结合相关捐赠协议及细则,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计划
1.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1-12项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负责评审、13-15项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评审,评审计划见附表1。
2.就业奖学金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评审,共评选5项,学生须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方可申请就业奖学金,评审计划见附表2。
3.学院奖学金由各院部负责评审,共评选24项,评审计划见附表3。未列入计划的学院奖学金可由院部自行组织评审并上报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审程序
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按以下时间表进行。
10月26日前 下达评审计划
10月26日~11月15日 业务主管单位组织评选
12月1日~12月20日 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
12月20日之后 发放奖学金及组织发放仪式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一式3份,正反面打印,手写签名,由业务主管单位汇总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
2.业务主管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汇总表格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各奖助学金评选细则见http://fund.upc.edu.cn/jxjssxz/list.htm,申请表格可从
http://fund.upc.edu.cn/2022/0716/c19825a241656/page.htm
下载。
4.填报的银行卡应为申请人本人持有的中国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的储蓄卡。
5.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咨询投诉电话:0532-86983133,负责解释文件处理投诉。
附表:1.本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计划表
2.就业奖学金评审计划表
3.学院奖助学金评审计划表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