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成捐赠意向
了解相关信息,形成初步捐赠意向。可登录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http://fund.upc.edu.cn/或关注“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众号,了解捐赠详情。
2.捐赠意向登记
若捐赠方直接与基金会秘书处联系捐赠事宜,可直接联系洽谈具体捐赠内容,提出捐赠意图和具体要求;若由引资方沟通捐赠事宜,引资方需先填写捐赠登记表.doc,签字盖章后交至基金会秘书处。
如涉及实物捐赠,线上填写《实物捐赠登记表》http://lxi.me/8qo8m,与基金会办公室洽谈协商具体捐赠内容,提出捐赠意图和具体要求。
3.资质审核
基金会工作办公室对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法律地位、捐赠意图和捐赠条件进行审核。
4.确定使用细则
关于具体捐赠内容,若选择基金会现有捐赠项目,则按项目指定范围实施捐赠,捐赠方与基金会洽谈后,拟定并签署捐赠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捐赠协议样本.doc;若需单独设立专项捐赠项目,受捐方或基金会与捐赠方洽谈具体捐赠设想,确定捐赠内容和形式,基金会理事长审批通过后制定项目捐赠协议书和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填写捐赠项目立项审批表.docx。
特别提示:
一、关于捐赠行为的限定
(1)合法性。捐赠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附带任何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境外机构的捐赠需严格把关捐赠方背景及资助用途);
(2)公益性。捐赠应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捐赠行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捐赠资金不得用于与捐赠方有关的支出,不得限定受益人为具体个体;
(3)无偿性。捐赠应坚持无偿性的原则,捐赠方不得在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等方面要求回报或提出附加商业性交换条款。对于捐赠用途为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的项目,应在协议中明确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二、关于协议书的规范要求
(1)捐赠方和“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受赠方统一为“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为保障捐赠方及受益方的权益,需签订书面的捐赠协议,协议签署前需提交基金会审核;
(3)协议书内容应当确保公益性,避免出现如赞助、共建实验室、合作、优先录用等体现营利性行为的字句(捐建建筑物要求冠名以及适度的宣传除外);
(4)协议书应明确捐赠方名称、捐赠金额、项目名称及用途,需避免出现协议捐赠方与进账单汇款方不一致的情况。
5.转账或物资到位
捐赠资金按照捐赠协议的要求转入基金会账户;捐赠物品按照捐协议的要求运至双方指定位置。
基金会账户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青岛长江中路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省中国石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人民币账号:237717351716
6.捐赠发票
资金捐赠:基金会在收到捐赠资金后,向捐赠方开具公益事业捐赠发票。
实物捐赠:由捐赠方提供货物发票,基金会在对捐赠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开具捐赠发票。
捐赠发票及捐赠证书信息登记 http://lxi.me/idzv1
7.捐赠仪式
根据捐赠方意愿,双方视情况举行捐赠仪式,颁发捐赠证书。
8.项目进展与总结
基金会定期检查、监督捐赠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并与捐赠方及时沟通情况;基金会敦促学校相关单位(捐赠受益方)向基金会提交项目年度总结。
9.项目结项
一般于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执行单位填写项目结项表.docx,签字盖章后交至基金会秘书处。